為貫徹落實《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規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范圍內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現將相關許可信息公告如下:
一、許可依據
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號),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兵團范圍內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工作,由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負責實施。
二、許可范圍
本公告所指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包括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轉載服務。
三、已獲許可單位信息
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經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審批,下列單位已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相關單位須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服務,并接受社會監督。
(此處應列出具體獲得許可的單位名稱、許可證編號、服務形式、服務項等詳細信息。例如:兵團XX新聞網、許可證編號:XXXXXXXX、服務形式: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服務項:采編發布、轉載等。)
(注:具體名單及詳細信息以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發布平臺實時更新為準。)
四、相關要求
五、監督與舉報
社會各界如發現兵團范圍內存在未經許可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或已獲許可單位存在違規行為的,可向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舉報。
舉報渠道:(此處應列出官方舉報電話、郵箱或網站等具體聯系方式)
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持續加強監督管理,依法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秩序,為兵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特此公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dhc114.cn/product/35.html
更新時間:2026-01-07 12: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