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媒體融合向縱深發展,縣級融媒體中心作為基層輿論宣傳的主陣地,其功能與角色日益凸顯。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對于縣級融媒體中心而言,依法取得此項許可,是其合法、規范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業務,提升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的法律基石和必要前提。
一、 許可工作的核心意義與價值
- 合法性保障:許可是縣級融媒體中心在互聯網空間開展新聞信息服務的“身份證”和“通行證”。它明確了中心的法定服務主體資格,確保其新聞采編、發布、轉載等行為于法有據,避免因資質缺失帶來的法律風險。
- 規范化引領:申請和持有許可的過程,實質上是對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內容審核流程、技術安全保障、從業人員資質等方面的一次全面梳理與提升。它促使中心建立符合國家標準的規范化運營體系。
- 權威性塑造:持有國家網信部門頒發的許可,是媒體專業性與公信力的重要標志。它能增強公眾對融媒體中心所發布信息的信任度,有助于在復雜的網絡信息環境中確立權威聲音。
- 發展性支撐:許可是縣級融媒體中心拓展網絡服務邊界、探索多元業務(如政務服務、社區服務)的基礎。許多后續的業務合作、平臺接入、資源整合都以具備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為前提。
二、 申請許可的關鍵條件與準備
縣級融媒體中心申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需滿足《規定》中的一系列條件,主要包括:
- 主體資格:申請主體必須是依法設立的法人(通常是事業單位法人),主要負責人必須是中國公民。縣級融媒體中心通常由縣委宣傳部主管,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是基本前提。
- 專職新聞編輯人員: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具體根據申請的服務類別和項目而定)的專職新聞編輯人員,這些人員應具備新聞專業背景或從業經驗,并按要求通過培訓和考核。人員隊伍的穩定與專業性是審核重點。
- 健全的制度體系: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公共信息巡查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管理制度、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等。這些制度不能僅停留在紙面,必須有可操作、可追溯的執行機制。
- 技術保障能力:需具備與所提供服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包括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技術保障措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可控可管的新聞信息源。這意味著中心需要有一定的技術投入和保障,確保內容安全與傳播安全。
- 符合國家規劃:其服務內容與發展方向需符合國家關于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行業發展的整體規劃。
三、 工作中的常見難點與對策
在實踐中,縣級融媒體中心在申請和維持許可過程中可能面臨一些挑戰:
- 人才瓶頸:部分中心存在新聞采編專業人才數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對策: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與高校、上級媒體合作開展培訓,建立科學的人才激勵機制,確保核心崗位人員穩定。
- 制度落地難:雖然建立了制度文本,但在日常高效運轉和嚴格執紀方面可能存在差距。對策:將制度要求深度融入采編發全流程,利用技術手段(如內容管理系統審核流程固化)輔助制度執行,加強內部督查與考核。
- 技術支撐弱:相較于商業平臺或上級媒體,縣級中心在技術研發、安全防護投入上可能有限。對策:積極利用省級融媒體技術平臺提供的共性支撐,購買可靠的第三方安全服務,集中資源保障關鍵系統安全穩定。
- 持續合規壓力:取得許可后,需持續接受監管,適應法規政策的更新變化。對策:設立專崗或指定專人負責許可資質的維護與合規工作,保持與主管部門的溝通,定期開展內部合規審查。
四、 展望與建議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并非“一勞永逸”的靜態任務,而是伴隨縣級融媒體中心發展全過程的動態管理要求。隨著法規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監管的精細化,對許可持證單位的要求將更全面、更深入。
建議縣級融媒體中心:
- 樹立“許可即責任”意識,將合規要求內化為日常運營的自覺行動。
- 以許可申請與維護為抓手,倒逼自身在內容建設、流程管理、技術應用、隊伍鍛造上實現整體升級。
- 主動融入監管體系,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將外部要求轉化為內生動力。
- 探索“新聞+政務+服務”模式下的許可資質應用,在合法框架內最大限度發揮資質的價值,真正將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關鍵節點和綜合服務平臺。
做好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工作,是縣級融媒體中心立足當下、面向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法治必修課和戰略支撐點。唯有依法合規,方能行穩致遠,更好地履行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